2014年APEC領袖會議為呼應聯合國於2011年提出之「全面永續能源倡議」(Sustainable Energy for All),將APEC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設定為2030年再生能源於總能源消費結構占比較2010年之水準倍增,以加速再生能源之應用與發展。各APEC經濟體領袖於次年度及2016年領袖會議,皆重申APEC區域欲達成此一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決心。
本文依APEC各經濟體之再生能源推動現況、發展策略、政策目標及再生能源發展潛力,探討2030年APEC區域再生能源倍增目標之區域發展策略,作為各經濟體日後合作與交流之參考,以達成APEC區域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倍增目標。
2014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(Asia-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, APEC)之領袖會議為呼應聯合國於2011年提出之「全面永續能源倡議」(Sustainable Energy for All),將APEC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設定為2030年再生能源於總能源消費結構占比較2010年之水準倍增,以加速再生能源之應用與發展,並於2015年及2016年領袖會議重申APEC區域欲達成此一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決心。
雖各國均投入推動再生能源發展,然而因各國發展程度不同及環境之差異,需透過國際合作平台,由已開發國家投入資源或技術,協助開發中國家將有限之資源投入發展因地制宜之適切項目,以減緩溫室氣體排放,並同時改善這些國家或區域人民的生活環境和
品質。
因此,本文透過盤點各APEC經濟體之再生能源發展現況與政策,以及考量APEC區域再生能源之資源稟賦、技術發展等情形,提出APEC區域達成再生能源倍增目標之建議發展路徑。首先,定義APEC再生能源發展路徑之再生能源範疇,除一般容易認定為再生能源之技術,如風力發電、太陽光電等,亦包含大型水力發電,但抽蓄水力及傳統生質能不列入再生能源倍增範疇。此外,考量多數APEC經濟體之再生能源應用以發電用途居多,本文所提出之再生能源發展路徑規劃及挑戰,將針對再生能源電力使用。
APEC再生能源發展現況與展望
再生能源發展裝置容量與發電量
2010年APEC區域之能源總供給為7,403百萬公噸油當量(MTOE),而最終能源需求為4,827 MTOE,其中再生能源消費占比為5.2%(APERC, 2016)。在一般情境下,2030年APEC區域能源總供給預估為10,344 MTOE,最終能源需求則增加至6,744MTOE,其中再生能源占比為6.7%。而2030年之電力供應由目前3,563 GW成長至5,456GW,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則由2010年620 GW增加至2030年1,702 GW。
此份展望報告亦針對APEC區域達成再生能源倍增目標設定高再生能源占比情境,在最終能源需求不變之假設下,2030年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需求之10.4%,其總電力裝置容量成長至5,987 GW(如圖1)。(APERC, 2016)
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與推行措施
近年來推行再生能源已蔚為全球重要之能源發展趨勢,多數APEC經濟體皆訂定其再生能源發展目標(表1)。各APEC經濟體皆依各自發展情況,設定不同之中期、長期再生能源目標份。除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外,各經濟體亦制定相對應之再生能源推動措施,以促進再生能源發展。
達成再生能源倍增目標之分析
縱然多數APEC經濟體已制訂其國家再生能源發展目標,但2030年之發展目標加總,再生能源占比僅6.7%,離達成APEC區域再生能源倍增目標10.4%尚存有差距,換言之,各經濟體除了達成其國內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外,APEC區域仍需額外新增808GW再生能源裝置容量。(圖2)...更多內容請見《機械新刊》雜誌